| 为全面掌握我县城镇居民的住房状况及需求,根据《淄博市住房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我县自2006年9月-2007年2月对全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城镇居民和非常住户居民的住房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并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了普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高青县共有人口363439人,GDP52.8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30元,城镇居民人口数55436人,城镇居民家庭19863户,户均人口2.79人。
本次抽样调查我县共调查了603户,比样本数多3户,其中本地非农业户口52户,本市农业72户,外地7户,其他1户。分别为86.733%、11.940%、1.161%、0.17%。被调查户中,按职业划分:其中:行政108户,事业99户,企业278户,个体40户,军人1户,农民45户,无业18户,其他14户,分别占17.91%、16.42%、46.10%、6.63%、0.17%、7.46%、2.99%、2.32%。
1、家庭收入情况
调查户总收入1320.46万元,人均年收入7065元。其中: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70户、家庭年收入1-5万元512户、家庭年收入5-10万元19户、10万元以上的2户,分别占12.44%、84.08%、3.15%、0.33%。
2、同住人口情况
数据显示,被调查户中1人家庭户7户,2人家庭户115户,3人家庭户370户,4人家庭户55户,5人以上家庭户55户,有492户的家庭人口数在三人及以下,这说明以小家庭为单元居住已成为主要居住方式。
二、居住状况
1、总量、人均、户均套均指标
按照抽样精度要求,本次调查在县城区内抽取了四个街和三个村庄7个村民委员会,调查人口1869人,拥有住房总面积47912平方米,户均79.46平方米,人均25.64平方米,总套数616套,套均住房建筑面积80.49平方米,从居民拥有住房套数情况看:有1套住房587 户,有2套以上住房16户。
2、自有产权居住情况
自有产权居住的居民家庭占调查家庭的95.03%,非自有产权居住(包括租住、借住、住集体宿舍)的居民家庭占调查家庭的4.97%。说明自有产权居住是居民居住的主要方式。
3、被调查人职业情况
按职业分组,居民家庭的户均建筑面积和人均面积情况如下:
|
职业 |
户数 |
人口数 |
建筑面积 |
户均面积 |
人均面积 |
|
行政 |
108 |
323 |
7750 |
71.56 |
23.99 |
|
事业 |
99 |
291 |
8120 |
82.02 |
27.90 |
|
企业 |
277 |
850 |
21593 |
77.95 |
25.40 |
|
个体 |
41 |
134 |
3404 |
83.02 |
25.40 |
|
军人 |
1 |
3 |
49 |
49 |
16.33 |
|
农民 |
45 |
181 |
4586 |
101.80 |
25.33 |
|
无业 |
18 |
51 |
1391 |
77.28 |
27.27 |
|
其他 |
14 |
36 |
1021 |
72.93 |
28.36 |
从调查情况来看,居民职业的不同,住房条件有所差异。从以下的资料中可以看出,农民、个体、事业的户均面积均在80平方米/户以上,均高于其它行业;除行政以外,其它行业的人均面积都在25平方米/人以上,原因是:1、农民的住房是平房,其他行业住的是楼房,不可比。2、行政人员的人均面积为23.99平方米/人,人均低于于其他分组,行政人员大部分享受的是房改房,住房面积50-80平方米的较多。
4、家庭收入分组的户均和人均情况
按家庭收入分组,调查家庭的户均建筑面积和人均面积情况如下:
|
项目 |
户数 |
人口数 |
建筑面积 |
户均面积 |
人均面积 |
|
1万元以下 |
70 |
192 |
5563 |
79.47 |
28.97 |
|
1-5万元 |
512 |
1595 |
40746 |
79.58 |
25.55 |
|
5-10万元 |
19 |
77 |
1461 |
76.90 |
18.97 |
|
10万元上 |
2 |
5 |
143 |
71.5 |
28.60 |
从上面的资料中可以看出:在5万元以下收入的家庭中,收入低的居民,户均、人均住房面积较大,原因是一部分家庭住的是平房,平房的建筑面积一般大于楼房的建筑面积。但从收入5万元以上的家庭来看,越是收入高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越大,符合一般规律。
三、房屋状况
1、房屋性质
按居民住房性质划分,商品住房占31.51%,经济适用住房1.99%,已购公房48.09%、原有私房4.98%、公房住房5.47%、集体土地上的住房7.79%,由于福利分房的原因,在房屋性质中,已购公房还是占了大头,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热情也随之高涨,商品住房占31.51%的比例就是证明。
2、房屋类型
按房屋类型划分,多层住房占92.54%、平房7.46%
3、住房建成年代和完好程度情况
按照住房建成年代划分,60年代建成的住房0.33%、70年代建成的住房1.49%、80年代建成的住房7.96%、90年代建成的住房47.10%、2000年代以后建成的住房42.79%
按照住房的完好程度划分,处于完好程度状态的住房70.31%、基本完好的住房27.03%、一般损坏的住房2.65%、严重损坏的住房为0。
四、住房需求分析
1、需求总量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未来5年内,有购买房屋意向的248户,占调查户的41.13%,其中:预计一年以内购房的37户,占6.14%,三年以内购房的113户,占18.74%,五年以内购房的99户,占16.42%。占有购买房屋意向的分别为14.92%、45.57%、39.92%。
2、住房需求原因
资料显示:在调查户中有246户选择了住房需求,选择改善居住条件、投资、结婚、其它分别为222户、13户、17户、4户,占总户的比例分别为36.82%、2.16%、2.82%、0.66%。占在有购买住房需求中的比例分别为90.24%、5.29%、6.91%、1.63%。
3、选择面积、户型意向情况
从需求面积意向来看,有248户进行了选择,选择60平方米以下占2户,占总户数的0.33%,选择60-90平方米占47户,占7.79%,选择90-120平方米152户,占25.37%,选择120平方米以上的47户,占7.79%。占有意向选择的比重分别为1.21%、18.95%、61.29%、18.95%
从需求户型意向来看,计划在五年内购买房屋的248户居民中,有243户选择购1套数,占40.30%,5户选择了购买2套;占0.83%,分别占有意想选择的97.98%、2.02%。以上数据说明居民购房不仅仅是为了改善住房条件,也有搞投资赚钱的意向,但现阶段改善住房条件还是主流。
4、价格分析预测
调查资料表明,对购房价格意向的选择,选择低价位91户,中低价位35户,,中等价位114户,中高价位的7户,高价位的2户,分别占总户数的15.09%、5.81%、18.91%、1.16%, 0.33%,选择中低以下价位的共有240户,占有购房价格意向选择的96.39%。
5、购房付款方式
调查表明,对购房付款方式的选择,选择抵押贷款的174户,选择一次性付款40户,选择其他的33户,分别占总户数为28.86%、6.63%、5.47%。占有意向选择的比例分别为70.45%、16.19%、13.36%。
6、对购房后原住房处置的意见
在对购房后原住房的处置的220户中,选择出租的有13户,出售的有110户。自用的有97户。分别占总户数的2.15%、18.24%、16.08%。分别占有意向选择的比例为5.91%、50%、44.09%。
7、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分析
调查样本中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240户,574人,其中有65户是孤寡病残家庭;240户低收入家庭中企业下岗职工家庭242户,无业家庭4户;全县低收入家庭中,住房困难户(人均面积低于20平方米)234户,无房户6户; 222户有房屋自住产权,6户家庭租住,其他12户。
五、整体分析
1、2006年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
2006年全县房地产的施工量2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开发面积2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发放预售许可证的面积11.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房屋交易额4179万元、同比增长13.28%,交易面积4.80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59%,其中:新建商品房交易面积2968平方米,同比增长71.26%;交易额421万元,同比增长93.12%;;二手房的交易面积10322平方米,同比增长21.24%, 交易额834万元,同比增长24.48%;新建商品房中住宅面积34447平方米,同比增长63.36%;交易额6369万元,同比增长67.56%;均价为1849元/平方米,二手房的交易面积10064平方米,同比增长30.96%, 交易额1765万元,同比增长34.57% ,均价为1754元/平方米。
2、存在问题
(1)、住房消费观念与“国六条”要求的消费模式有些差异。调查数据分析:从住房需求面积意向来看,选择90-120平方米面积区间占被调查总户的25.37%;选择120平方米面积以上的占7.79%,两者之和达到33.16%。
(2)、房价偏高,难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据调查分析,城市居民欲购房总户数中,户均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低收入户达12.44%。而我县新建住宅和二手房价格都在2000元/平方米左右,广大中低层收入家庭难以承受。
(3)、符合廉租房对象的低收入家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高青县现有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居民有6户,13人,且都是无房户。
3、政策建议
进一步搞好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坚持落实和完善政策,调整住房结构,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引导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针对本次住房状况调查结果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要制定和实施符合本地住房建设的规划。重点发展满足高青县城镇居民自主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要制定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目标,将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并督促其规划执行落实到位。
(2)、严格控制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县“十一五”时期,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设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以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为构建和谐高青服务。
(3)、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三种方式,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特别要从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中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的自管公房出售后的资金等筹措渠道,用于廉租房建设,并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
(4)、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监管力度,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5)、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刘奎忠) |